关于统计2021-2022学年需要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及校园地贷款提额名单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 16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2.家庭经济困难(以学校本学年的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3.本学年未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国家助学贷款提额

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提额需求,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本学年即可提额。

请有意向本学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以及已经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提额需求的同学于11月2日(星期二)中午13:00将附件电子档发至1241151533@qq.com。

     联系人:裴老师 028-87092452

经贸外语学院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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