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我校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评奖学年期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科研能力强,在评奖学年期间无课程成绩不及格、补考、旷考或缓考等记录;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 奖励类型及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评定标准: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普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及比例如下:
类别 |
等级 |
额度(元/生·年) |
第一学年 |
第二(三)学年 |
资助比例 |
资助比例 |
科学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 |
一等 |
10000 |
30% |
20% |
二等 |
7000 |
40% |
35% |
三等 |
4000 |
30% |
30%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一等 |
12000 |
30% |
20% |
二等 |
9000 |
40% |
35% |
三等 |
5000 |
30% |
30%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及比例如下:
类别 |
等级 |
额度(元/生·年) |
评定条件 |
科学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 |
一等 |
10000 |
本专业排名进入前30%,且满足学业奖参评条件 |
二等 |
7200 |
满足学业奖参评条件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一等 |
12000 |
满足学业奖参评条件 |
2.援藏计划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特殊工作要求
援藏计划、单考生、MBA、MPA、MTA、项目管理全脱产学习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递交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生全脱产学习证明的,可参评学业奖学金。MBA、MTA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由所在学院(研究院)按不低于学校专硕标准予以资助。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与各阶段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同步进行,凡获得2022年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均获得相应的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5000元/年,按月发放。
四、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10月12日—13日各班成立评定小组,并将评定小组成员名单报辅导员并在班级微信群里进行公示。
10月14日-15日,各位同学将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交评定小组(支撑材料仅限于2021-2022学年取得),进入评定小组评定期间,将不再接收新的支撑材料。
10月16日-10月18日,各班级评定小组进行初评。
10月18日-10月20日各班级评定小组将初评结果报学院进行复核,学院进行评审。
10月21日-10月25日学院公示奖助金评定结果。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研究院)答复后,学生仍有异议的,应在学院(研究院)答复之日起5日内,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工作部(处)受理异议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05。电话:研究生学业奖:张一87092011;研究生助学金:叶容均87092102。
外国语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