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生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能力,加强实践课程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小组
成立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分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包括系主任、教学秘书和辅导员为成员的外国语学院学生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二、认定范围
《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包括以下几部分,学生参与其中两项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一)暑期“三下乡”活动或“西财暖冬”活动
在校期间参加暑期“三下乡”活动或“西财暖冬”活动,并提交相关证明和调研报告。经学院学生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鉴定合格,未完成的活动不参与课程学分的认定。
(二)本科生科研训练
在校期间主持或参与完成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含校级、省级国家级),提交结项报告书和成果材料,经学院学生实践活动指导小组鉴定合格,未完成的项目不参与课程学分的认定。
评分标准:校级:86分;省级:91分;国家级:96分。
(三) 学科竞赛(二选一)
1. 参加翻译类或商务英语类竞赛获得区域赛(四川赛区、西南赛区)或者全国赛奖项并向学院提交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评分标准:省级一等奖:84分;省级二等奖:82分;省级三等奖:80分
西南赛区一等奖:90分;西南赛区二等奖:88分;西南赛区三等奖:86分
国家级一等奖:96分;国家级二等奖94分;国家级三等奖92分
备注:如有国家级优秀奖等同于省级一等奖。
2. 英语(翻译)专业获得CATTI二级或NAETI中级,商务英语专业获得BEC高级证书并向学院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评分标准:NAETI二级、CATTI二级:96分
BEC高级A:96分;BEC高级B:91分;BEC高级C:86分
(四)翻译/商务实训
学生参与学院组织的实训基地商务/翻译实训,实训时间不少于5天,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商务/翻译实训报告。
(五)数学建模或创业竞赛
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数学建模或创业竞赛并获奖,向学院提交竞赛获奖材料。
三、成果提交
按照认定范围规定的要求提供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和成果材料,2022.4.24日(包括4.24日)前由各班学习委员汇总收齐后提交至学院办公室(通博楼C308办公室)胡老师处。
评分标准:校级:86分;省级:91分;国家级:96分。
《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的最终成绩由以上五选二以后,两项的平均分构成。
四、成果认定
成果由学院学生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认定。
西南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