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贫困补助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帮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本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补助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上学期困生认定)的新疆籍本科生。

二、评定等级标准:

综合考虑学生家庭困难程度、获资助情况、学习成绩以及日常行为表现,评定出一等、二等、三等补助并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一等困难资助: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2)父母双方无劳动能力,或父母一方无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二等困难资助:

(1)父母双方亡故,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虽有经济来源但本人生活困难者;

(2)父母一方亡故或残疾,另一方虽有固定收入,但收入微薄,本人生活困难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三等特困资助:

(1)父母双方虽有固定收入,但家庭生活困难者;

(2)家庭在边远贫困农牧业区,收入较低,本人生活困难者。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者;

2、学习主观不努力,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有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7、按照校规,有其他不合适享受资助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1、由学生工作部发布评定通知,各培养单位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遵循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初选评定工作规范进行。

3、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将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报送材料:

请申请同学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前将《西南财经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通博楼C308裴老师处。同时将《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补助评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1241151533@qq.com。


联系人:裴老师   电话:028-87092452

                                     

经贸外语学院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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