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持续加强学生心理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自助互助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成效,现决定开展“优秀学生心理团队”、“优秀学生心理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校院两级学生心理团队
2.学生心理骨干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心理团队
1.参评对象:校院两级学生心理团队、学生会心理部,及学校其他学生心理组织。
2.参评条件:
(1)参评团队需成立并持续开展工作满一年;
(2)参评团队应组织架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有自己的团队文化;
(3)参评团队积极拓展资源,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4)参评团队工作开展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二)优秀学生心理干部
1.评选范围:校院两级学生心理团队成员、学生会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及其他承担心理工作的学生骨干。
2.参评条件:
(1)在2020-2021学年持续承担学生心理工作,即本学期仍在岗;
(2)参加并完成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心理工作培训;
(3)热爱学生心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心理工作,工作有思路、有特色、有成效;
三、评选流程
(一)优秀学生心理团队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心理团队自愿向所在管理单位提交《优秀学生心理团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各管理单位择优推荐1支队伍参加校级评选;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管理单位推荐的“优秀学生心理团队”进行评选,最终确定10支“优秀学生心理团队”,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二)优秀学生心理干部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心理骨干自愿向所在管理单位提交《优秀学生心理干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各管理单位按照本单位学生心理骨干总人数的10%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心理干部”人选,并择优评选1-2名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心理干部”参评“十佳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需在所在管理单位公示3天。“十佳先进个人”候选人除申请表外,另需提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3-5分钟工作视频,展示候选人的精神面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典型事迹等。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管理单位推荐的“优秀学生心理干部”、“十佳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确定10名“十佳先进个人”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其他
请申请同学和团队于2021年 4月19日前将《优秀学生心理团队申请表》、《优秀学生心理干部申请表》、《优秀学生心理干部汇总表》、《十佳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1241151533@qq.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通博楼C308办公室裴老师处。
联系人:裴老师 联系电话:028-87092452
经贸外语学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