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外国语言文学类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特制定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原则,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外国语言文学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和第一学年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学生可同时报名参加光华实验班、转专业选拔和专业分流。录取优先顺序从高至低依次为:光华实验班、转专业、专业分流。学生被高优先级项目录取后,不再参加低优先级项目的录取。
二、专业分流时间
专业分流工作分为预分流和正式分流两个阶段。因涉及排课和选课事宜,预分流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左右进行;正式分流在第一学年暑期学期进行。
三、专业分流办法
1.专业分流按学生第一学年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
综合成绩构成(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全部成绩加权平均分*85%(最高85分)+平时表现分数(最高15分)
备注:第一学年全部成绩加权平均分按第一次总评成绩计算。申请缓考后暂未取得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转专业时期末成绩按零分计算。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末尾并列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成绩较高者;如综合成绩与学业成绩都相同,则同时录取。
平时表现分数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获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各类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每项计分如表1所示。
表1

表2

(2)参加各种英语、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计分如表2所示。
备注:1.获奖成员为个人,则按上表加分;2.获奖成员为集体,主要负责人按上表加分,其他成员按原分数乘以0.6后加分;3.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学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学生本人姓名的,不加分;
(3)平时表现减分:因违纪行为,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受到警告处分,减2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减5分; 受到记过处分,减10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减15分。
2.各专业分流人数上限:外国语言文学类下设英语和商务英语两个专业,每个专业可接收的外国语言文学类的学生人数的上限为转专业结束后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生总人数的70%。原则上每个专业人数不低于15人。
3.志愿填写和调剂原则:第一学年结束前,根据学生个人志愿,每人限填1个专业分流志愿。如按综合成绩分数排序无法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则调剂至另一专业。
4.学院根据正式分流志愿,以及学生综合成绩确定出分流名单,学院对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和公示结束后,均不得修改志愿。
5.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处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6.公示结束后,学院公布最终专业分流名单,并报学校备案,学生须按照确定后的专业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