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现将2019年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

1.评选范围: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含一年级)和研究生(不含一年级)。

2.奖励名额:“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评选60名。本奖项实行差额评选,院推荐候选人名额如下:本科2人,研究生1人。

3.奖励金额:1万元/人·年,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每年复审合格者,可连续获得该奖学金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国家规定完成博士学业年限)。获得奖学金的本校学生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也可继续获得本项奖励。

4.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无任何课程不合格记录;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5)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各年级或专业的前10%(含10%);如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上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奖学金: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国家专利;

⑤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⑥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⑦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5.评审程序

推荐面试候选人分为学院(中心)推选和唐立新奖学金团队推选两种渠道,两种渠道不可同时申报。

学院(中心)推选渠道

(1)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各学院(中心)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面试考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学院(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3)学院(中心)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按照《2019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样表)》格式(附件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一份,附纸质申请表、成绩单、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唐立新光华菁英奖学金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三);

(4)学生工作部(处)将学生材料汇总后组织学校评审并公示后,报送唐立新先生筛选面试名单,面试候选人由唐立新先生亲自面试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6.后续管理: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追踪调查,获奖学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学业成绩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停止发放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应填写该奖项后续跟踪表,经审核合格后方能继续获得该奖项资助。

二、其他事项

(1)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各学院(中心)分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

(2)提交的材料要求简洁,申报者只填写在评选期间所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先进事迹等信息。

(3)请申请同学122日(星期)将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推荐学生电子版申请表发至辅导员处同时将纸质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并填写、成绩单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请不要自行用订书机装订,由学校统一装订成册)交至辅导员处。漏报学生学校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4)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裴老师   电话:87092452

经贸外语学院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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