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持续加强学生心理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自助互助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成效,学校将每年开展“优秀学生心理干部”评选工作。现将2022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院两级学生心理团队成员、学生会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及其他承担心理工作的学生骨干。
二、参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向上。2021年内未受到违纪处分,未有纪律处分未解除;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21年内课程无不及格、补考、缓考等不合格成绩记录;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2021年各学期第二课堂学分修满0.5学分;
5.坚持体育锻炼,体测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合格要求;
6.在2021-2022学年中持续承担学生心理工作,即本学期仍然在岗;
7.参加并完成了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心理工作培训;
8.热爱学生心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心理工作,工作有思路、有特色、有成效。
三、评选流程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心理骨干于2022年 3月18日(星期五)前将学生申请材料《优秀学生心理干部申请表》纸质版交至通博楼C308办公室裴老师处;
2.各管理单位按照本单位学生心理骨干总人数的10%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心理干部”人选,并择优评选1-2名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心理干部”参评“十佳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需在所在管理单位公示3天。“十佳先进个人”候选人除申请表外,另需提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3-5分钟工作视频,展示候选人的精神面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典型事迹等。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管理单位推荐的“优秀学生心理干部”、“十佳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确定10名“十佳先进个人”获得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裴老师 联系电话:028-87092452
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