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 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 〔2025〕2号)文件精神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 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小组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咨询。
咨询电话:028-87092214 白老师
咨询邮箱: wgyyjs@swufe.edu.cn
二、拟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我院拟招生计划请查看以下表格。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备注:我院实际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进行微调。
三、缴费方式
依据《四川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参加我院复试考生需在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23:59前在网上按照《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附件2)完成缴费。
四、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通博楼C座C407会议室
请考生提前按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公布要求提供报到材料,并按照序号顺序装订好。(https://yz.swufe.edu.cn/info/1101/13071.htm)
2.分组抽签时间和地点安排: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6:30在柳林校区通博楼C407会议室进行随机分组
五、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四部分。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专业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及复试笔试科目”栏。
(2)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
2. 复试笔试安排
时间: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0:30
地点:
学硕:柳林校区经世楼C408。
专硕: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101-103,具体教室于考试前1小时在柳林校区经世楼C101教室旁公布,请注意查看。
特别提示:考生需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和橡皮,不得自带草稿纸,所有其他物品需放到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安排:
(1)时间: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3:30开始。
(2)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4-5层(具体面试教室将于面试前在经世楼C503、C504张贴)。
特别提示:请所有考生在面试前至少一小时到达指定的候考室。
(3)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程序:
①所有考生须在候考室候考,保持安静,禁止在走廊上随意走动,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包等物品放在我院工作人员处统一保管
②当前一人进入面试教室后,后一人在教室外等候
③由候考秘书进行身份查验
④进入教室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由复试秘书检查
⑤随机抽题
⑥自我介绍,英文2分钟以内
⑦学习、研究计划介绍,英文3分钟以内
⑧专业综合测试和外国语测试
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⑩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或与其他考生交谈
六、录取
1.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
2.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财经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专业笔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和复试专业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专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和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对应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参与统考考生排序。
3.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4.录取名单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示不少于7日。
七、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八、复试纪律
1.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泄露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九、其他说明
1.请考生提前准备身份证和初试纸质《准考证》,入校时须出示两证,经查验后方可入校。若《准考证》遗失,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下载打印。校外车辆无法入校,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2.复试前,我院主要通过拨打考生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避免重复录取,我校将于 4 月 8 日前通过中国研招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已列入拟录取名单的一志愿考生,不再参与后续调剂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