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年半学制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补充意见

为了进一步认真做好我校两年半学制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按照教育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在调查了解相关兄弟院校工作经验和认真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现就两年半学制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两年半学制毕业研究生是指在规定学制以内中期考核合格、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及通过学校授位的学生。凡不符合该条件的学生不予派遣。

二、两年半学制在读研究生进入毕业生就业程序的基本条件是:

1、中期考核合格;

2、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3、认定结果材料有导师签字和培养单位盖章。

第1项应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第2、3项应在第四学期末确认并输相关手续。

在读研究生只有在进入就业程序后方可领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三、两年半学制在读研究生符合《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相应提前发给其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并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前毕业和派遣。

四、考虑到两年半学制毕业研究生的毕业时间的特殊性及国家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安排就业计划上的差异性,学校将有针对性的提前组织相关的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两年半学校毕业研究生的毕业典礼在每年寒假前举行,为方便毕业生,学校也将分别在每年寒假前和三月份统一安排两次毕业生派遣工作,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派遣时间。

六、其它就业工作的关规定按校发,《西南财经大学200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西南财经大学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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