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外语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有关要求及规定(试行稿)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指导、评阅、答辩和相关管理工作,明确指导教师工作职责,提高和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和《西南财经大学教学岗位工作量管理考核暂行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院管理制度与实际要求,制定如下有关要求及规定。

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求

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要善于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学生,同时要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博士教师。

指导老师应在毕业论文过程各环节进行具体指导和管理:

1.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评价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收集与阅读有关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指导教师如果认为学生选题不当,可建议或要求学生重新考虑选题。

2.审定学生拟定的论文方案及开题报告。

3.把好毕业论文审核关。毕业论文进入最后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对学生是否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指导教师的评语及评阅人的评语应与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且不少于200字。

4.写好毕业论文评语。根据学生投入时间、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论文质量水平以及存在问题等写出书面评语和评定成绩。

二、指导教师具体职责要求

1.研究生学业指导全程记录表

(1)从第三学期起,每学期至少应有2次指导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指导的主要内容等。要详细记录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指导情况,每次具体到教师给出怎样的课程学习及开展科研方面的意见,以及学生的完成情况等;

(2)记录表格由学院期末发给学生填写,教师检查学生填写情况并由师生双方共同签字。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阅会记录表

(1)明确指出选题不足之处及修改意见;

(2)对是否同意开题给出结论性意见;

(3)评语不少于160字。

3.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议书

(1)指导教师根据评议书填写要求对学生论文给出综合评价;

(2)评语要具体,对学生的选题,科研能力,语言水平等各方面做出评价,不少于400字;对论文的不足之处要明确写出,不少于40字;

(3)评语要与给分相符。

4.毕业论文指导质量监控表

(1)此表由指导教师亲自填写、签字。须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该论文参加答辩;

(2)此签字表将作为指导教师是否履行论文指导职责的重要依据。

5.学位论文评阅书

(1)评阅教师根据评议书填写要求对学生论文给出综合评价;

(2)评语要具体,对学生的选题,科研能力,语言水平等各方面做出评价,不少于400字;对论文的不足之处要明确写出,至少40字;

(3)评语要与给分相符;

(4)对是否同意该论文参加答辩给出明确意见。

6.学位申请书

指导教师对学生学业情况、在校表现及论文写作水平做出综合评价并对是否同意该生

学位申请给出明确意见,不少于150字。

7.学位论文修改稿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

对于论文需修改后通过答辩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参照论文评阅书的要求对修改后的论文做出总体评价,并明确指出该论文是否达到授位要求。不少于160字。

8. 参加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

每位指导教师均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

三、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

1.指导教师一旦同意学生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在“毕业论文指导质量监控表”上签字,同意论文提交评审,即说明指导教师认可该论文合格。指导教师签字同意论文送检或提交评审前,由学生自己对论文负责。

2.学生论文实行盲评。由两名评阅教师(至少一名外校教师)参加评阅,评阅教师须实事求是地撰写评阅意见,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所评阅论文参加答辩。

3.如果评阅教师中有一人认为论文不合格、不能参与答辩。指导教师可提出异议,由学院安排第三方再次评审。如果第三方评阅意见肯定,予以通过,学生可按时参加答辩;如果第三方评阅意见否定,则该论文不能参加答辩,指导教师将承担未完全履行指导职责的责任。

4.指导教师不参与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

四、毕业论文的评审及答辩程序

1.评审工作

(1)为公正评估论文质量,学院将对论文作双盲处理后送审,严禁答辩人参加论文送审工作。

(2)论文评阅人应是严谨、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应对论文是否具有新意(或创新)、论文的不足等方面表示明确、具体的意见。

(3)除指导教师外,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不少于2人,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2.答辩工作

(1)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应在收齐所有送审的论文评阅意见后并经学位办审核批复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工作。

(2)每答辩组应有3-5位答辩委员。答辩委员应是严谨、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3)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重复。

(4)每答辩组每半天答辩人数不超过4名。

(5)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把好论文质量关,对论文可分别作出通过、通过需修改、不予通过的决议并将结果报学位办,同时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库。

3.答辩程序

(1)答辩人陈述论文主要内容(15-20分钟)。

(2)答辩老师向答辩人提问(70-80分钟)。

4.答辩后提交论文方法

(1)按照答辩组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2)修改论文后交导师,由导师在论文封面上签字,明确表明是否同意交付打印。

(3)将导师签字同意打印的论文封面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确认后交付打印。

(4)由学院(所、中心)统一向校学位办提交论文5本/学生。

(5)由学院(所、中心)统一组织向校图书馆提交论文6本/学生,并按照要求提供电子版。

(6)由学院(所、中心)统一组织向校档案馆提交论文1本/学生,并按照要求提供电子版。

五、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奖惩规定

为保证毕业论文基本质量,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尤其在学生论文的选题、结构、格式规范以及语言等诸多方面悉心指导。为鼓励和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特做出如下奖惩规定。

1.学生论文被评为学校优秀论文,由学院奖励其指导教师500元/篇;省级优秀论文,按学校标准学院配套50%予以奖励。

2.如果盲评未通过,论文不能参与答辩,指导教师将承担未履行指导职责的责任,扣发指导教师当学期学生指导费(15学时),费用留院或系用于安排相关工作之用。

3. 若连续两年由于论文质量原因导致学生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则取消下一届硕士生导师申报资格。

经贸外语学院

2014.04.10

附件:经贸外语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有关要求及规定(试行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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