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学术综合素质,增进学术交流和扩大学术视野,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并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特对我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制定如下资助管理办法。
一、资助对象
在校学习的我院研究生。
二、资助条件
1、一级学会、主要科研院所、全国重点大学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
2、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或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3、提交会议的论文需注明“西南财经大学”字样;
4、申请人接到会议邀请函;
5、原则上每位研究生每学年只能受资助一次。
三、经费资助范围
1、交通费:国内交通费限报销来往汽车票、火车票(限硬座)及当地市内交通费等费用,乘坐飞机的,按同线路火车票(硬座)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国际旅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助;
2、会务费;
3、住宿费;
4、其他必要费用。
经费资助标准最高限额:中国大陆举办的会议2000元,中国香港、澳门、
台湾举办的会议3000元,国外举办的会议6000元。相关费用报销均按学校规定标准执行。
四、资助程序
1、申请人到学院领取《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可网上下载);
2、填写申请表并交导师签署意见;
3、将申请表及会议邀请函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4、经审查同意者,将申请表报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备案;
5、返校后一周内,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并签字同意后,由申请人到学校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五、会议结束后一月内,申请人应提交一篇会议主要观点综述报告(不少于1000字)、综述报告电子版、会议相关图片资料等,经导师审阅签署意见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备案。
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将放在学院主页中,供查阅。
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经贸外语学院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2018年11月